新華社牡丹江7月31日電(記者梁書斌) 記者在31日召開的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會議上獲悉,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體系的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不少省、區、市建立了自己的省、市、縣級名錄,我國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體系正在逐步形成。
據介紹,我國實行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分級保護。建立國家級和省、市、縣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體系,是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制度的核心內容,也是有效保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的重要措施。
據了解,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應在市級名錄的基礎上産生;市級名錄應在縣級名錄的基礎上産生;縣級名錄是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體系的深厚基礎。
2006年5月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的公佈,對建立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體系具有重要的示範和推動作用。
河北、遼寧、浙江等11個省建立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有16個省、區、市正在建立省級名錄。雲南省公佈了8589項縣級保護名錄、3173項州(市)級名錄、147項省級名錄,基本建立了省、市、縣三級名錄體系。蘇州市已公佈了第二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石家莊市、寧波市、紹興市、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六盤水市也公佈了市級名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