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8月23日電(記者 張建新)各大中小學即將開學,天津市教委日前發出通知,要求今年秋季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認真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做到“未經公示,不得收費”。對不按規定實行收費公示以及亂收費的學校,將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不久前,天津市教委、市糾風辦、市物價局等聯合出臺《天津市2006年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規範大中小學的收費行為,使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的學校達到100%,讓學生家長明明白白交費。
根據相關規定,各級各類學校要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經價格主管部門批准或備案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相關內容,便於社會監督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教育收費政策,保護學生及其家長自身合法權益。
天津市要求各學校嚴格執行收費管理制度,杜絕任何形式的“小金庫”“賬外賬”。同時,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教師亂收費,要追究校長和上級行政管理部門主要領導的責任。
新學年開學後,天津市教育系統糾風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組成督察組和檢查組,對全市教育收費情況進行專項督察和檢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