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3日 漫畫:不賣! 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誌。 新華社發
2006年8月23日 漫畫:尊重人格 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規定,學校的教職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言行。 新華社發
2006年8月23日 漫畫:準時 針對目前中小學生日益加重的學習負擔,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規定,無特殊情況,學校不得延長未成年學生在校學習時間。 新華社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