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8月24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日前決定,提高經營煙花爆竹的準入“門檻”,省外定點供貨企業必須在提供安全生産許可證、産品質量檢測合格證、工商營業執照等基礎上,在企業規模上也要達到浙江的要求。
據浙江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介紹,新增的“規模”指標是:企業註冊資本在100萬元以上、生産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和年上繳國家稅金100萬元以上三項準入條件,由當地安監部門出具相關部門的資格條件證明。
據了解,2006年獲得向浙江省定點供貨的企業總計為154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