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9月初開始,隨著《浙江省應對出口反傾銷暫行辦法》的出臺,外貿大省浙江將緊緊圍繞出口反傾銷預警防範、應訴應對和跟蹤評估三大基本環節,逐步形成政府、行業組織、企業分工負責協作聯動的能動局面。
據介紹,浙江省出臺的這一《辦法》是我國目前應對出口反傾銷的第一個地方性文件。《辦法》申明“企業是應訴主體”,規定:涉案金額在全國排名前十位的企業,或涉案出口金額超過100萬美元的企業不參加應訴的,應當向當地縣級以上外經貿主管部門遞交書面説明材料;拒不執行應對出口反傾銷相關措施的企業將被通報,並記入該企業的信用記錄。
針對近年來大部分出口反傾銷案件調查中存在的企業、行業自律能力弱等問題,《辦法》明確設置了約束性的責任條款,要求進出口商會、行業協會等行業組織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協助組織企業進行應訴;企業應當加強自律,主動抵制低價競銷等擾亂出口經營秩序的行為。
反傾銷不能“單打獨鬥”。《辦法》強調應訴企業應以行業整體利益為重,接受應訴組織單位的協調,禁止排斥其他企業應訴,確保行業集體抗辯的有效性。
今後,省外經貿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相關單位和專家評估確定後,將發佈出口反傾銷紅、黃、綠三級預警警報:“紅色”表示根據目前的出口情況,該産品已面臨設限威脅;“黃色”表示繼續保持目前的出口速度,該産品可能招致設限威脅;“綠色”則表示該産品與設限威脅尚有一定的空間,可繼續出口。
浙江作為一個以一般貿易為主要出口貿易方式、以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為主要出口經營主體的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大省,正感受日益增加的國際貿易摩擦壓力。2004年以來,浙江已經遭遇來自美國、歐盟、印度等18個國家和地區的貿易摩擦案件109起,涉案金額近31億美元。
專家認為,浙江根據自身外貿外經省情,率先制訂出口反傾銷地方性文件,對於建立健全應對國際貿易爭端機制,全面提升全省進出口公平交易水平,提高抗禦國際市場風險的能力,維護産業整體利益和企業合法權益都將産生重要意義。(記者 鮑洪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