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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控制裝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電力企業排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0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瀋陽9月5日電(記者楊成軍)我國今後將以強化排污費徵繳為執法手段,重點控制全國300多家裝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的電力企業減少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從而緩解日益嚴峻的環境污染壓力。這是國家環保總局環境監察局局長陸新元5日在國家環保總局於此間召開的一次專業會議上透露的。

  據介紹,煤炭在我國能源消費中的比例為70%左右。從使用方式上看,煤炭消費量的80%直接用於燃燒,其中燃煤火電廠燃煤量佔煤炭消耗量的50%以上。燃煤是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的主要來源。

  今年上半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不降反升。依據對17個省(區、市)有關數據的綜合分析,上半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比去年同期增長5.8%。而隨著“九五”後期和“十五”期間建設項目的陸續建成投産,主要污染物産生量還將繼續增加。其中能耗增長過快,脫硫設施建設滯後,是當前二氧化硫排放量不降反升的原因之一。今年上半年,全國新增投産煤電裝機容量3200多萬千瓦,同步建成並運行脫硫設施的只有一半;去年投産的燃煤機組5500萬千瓦,安裝脫硫設施的只有40%左右。同時,未採取任何污染治理措施的小火電機組又增加了1000多萬千瓦。

  陸新元認為,企業排污申報和環保部門依法足額徵收排污費,有利於促進相關企業提高環保意識,減輕污染物排放。但目前這項工作仍然存在著底數不清、執法不嚴、行政干預等不利因素。僅以全國300多家裝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的電力企業為例,去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超過550萬噸,應收排污費32億元,而實際僅徵收了24億元,差距很大。為此,各級環保部門今後要進一步強化對這類電力企業的排污費徵繳力度,進而拓展到所有行業內的排污企業,隨後國家環保總局還將會同國家相關部門出臺一個《排污費徵收稽查辦法》,進一步推動這項工作的開展。

  陸新元同時指出,電力企業是我國解決二氧化硫排放問題的“主戰場”,各級環保部門今後應繼續引導電力企業減輕污染,督促火電廠必須確保脫硫設施穩定運轉,安裝在線自動監控系統,監控系統必須與環保部門聯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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