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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0年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將佔能源消費總量的4%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8日電(孫曉勝 唐瀟)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在8日發佈的《北京市“十一五”時期基礎設施發展規劃》中提出,到2010年,北京市能源消費需求將達到6500萬噸標準煤。屆時,可再生能源佔北京市能源消費總量的4%。

    北京市發改委副主任柴曉鐘告訴記者,“十一五”期間,北京市將初步建立起“以電為主,煤、氣、油為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為補充,多元互補、多方供應、協調發展”的能源供應體系。重點加強電力、天然氣、成品油供應能力建設,實現既保障安全供應又保護環境的能源發展戰略目標。

    據了解,“十五”期末,北京市能源供應量從“九五”期末的4144萬噸標準煤增長到5500萬噸標準煤。到“十五”期末,新能源和可再生資源佔能源消費總量的1%左右。

    北京市將增加門頭溝、通州兩個500萬千伏變電站,形成由昌平、順義、通州、安定、房山、門頭溝6個變電站組成的500千伏環網。新建和改擴建43座220千伏及155座110千伏變電設施。到2010年,新增本地裝機容量300萬千瓦,總裝機容量達到800萬千瓦;本地發電能力爭取達到電力負荷需求的三分之一以上。

    據介紹,北京市還將大幅度提高天然氣供應能力,建設唐山曹妃甸液化天然氣(LNG)工程,建設完成六環路高壓輸配工程、中心城輸配系統擴建工程。推進管道天然氣向新城和重點城鎮發展,優先保證城市生活和供熱用氣。2010年,北京市全市天然氣消費量將達到70億立方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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