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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四平用"開發商建設 政府回購"方式建廉租房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長春10月9日電(記者 郎秋紅)吉林省四平市結合棚戶區改造,通過“開發商建設,政府回購”的方式建設了一批廉租房,部分住房困難居民有望在明後兩年搬入環境優美、房價低廉的廉租房。

    由於地方財力有限,四平市多年來一直沒有建立廉租房制度。據四平市建設局局長邢忠介紹,在吉林省今年進行的大規模棚戶區改造中,四平市政府採取了“開發商建設,政府回購”的方式。由政府統一規劃,統一制定建設方案,開發商墊資建設,回遷房建成後,政府全盤回購,按工程總投資的一定比例作為開發商的利潤。

    此次棚戶區改造涉及四平城區三分之一的人口,其中有不少住房困難家庭。四平市政府利用此次改造機會,一併建立廉租房制度,對拆遷面積不足36平方米的家庭安置到36平方米,面積增加的款項由政府承擔,産權歸政府所有,被拆遷人按廉租房標準向政府繳納租金,對低保戶和特困戶可暫免租金。

    此外,為了讓貧困居民既能住得進又能住得起,四平市在設計回遷小區時,將周邊臨街房屋建成了商業網點,政府同時收購,産權歸政府所有,對外出租,所得收益用於補貼小區的物業管理費和貧困戶的取暖費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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