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2日電 剛剛閉幕的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人們關注,在六中全會勾勒的2020年和諧社會的發展“路徑圖”中,構建和諧社會有哪些特點?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就此連線一些專家,請他們就六中全會公報進行了解讀與點評。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共建共享,關鍵在黨
六中全會公報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關鍵在黨。必須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以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
中共中央黨校教授、黨建專家葉篤初:和諧社會建設需要集全社會之力,而黨更是其中關鍵,即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這部分內容實際上提出了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要加強黨的領導及加強黨的自身建設兩個方面的問題,二者是相輔相成的。
公報通過“六個必須”對黨提出了具體的部署和要求,有很強的針對性、現實性和指導性。“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營造環境”,這16個字概括了黨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所要擔負的領導責任。特別需要強調的是,公報提出“要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化解社會矛盾,最終要落實在基層,因為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有相當大一部分是通過基層表現出來的。黨員幹部要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先行者和模範,但我們也要清楚地認識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也是對黨的一次考驗,無論是認識水平,還是領導水平,都需要進一步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而是需要不斷深化認識,防止“急性病”和“慢性病”,把握好力度、進度和尺度。
更加注重發展社會事業,以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六中全會公報提出:“社會要和諧,首先要發展,必須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大力發展社會生産力,不斷為社會和諧創造雄厚的物質基礎,同時更加注重發展社會事業,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劉世錦研究員:發展是社會和諧的基礎,這一點至關重要。社會財富這塊蛋糕做不大,僅僅在分蛋糕上做文章,社會和諧的目標最終是難以達到的。從促進社會和諧的角度説,發展是一個硬道理。另一方面,我們所講的發展應當是科學發展。這是為了使發展更加全面、協調和可持續,不是大起大落,不是片面推進,避免付出過高的資源、環境和社會衝突代價,歸根結底,是為了使發展過程更順利一些,發展成果更好地被全體人民分享,真正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
公報特別強調要注重發展社會事業,這是從我國現階段的實際情況出發作出的重要判斷。實現科學發展,需要統籌處理一系列重要關係,包括城鄉發展、區域發展、經濟與社會發展、人與自然發展、國內發展與對外開放之間的關係等。統籌處理這些關係,關鍵是要深刻認識這些關係的內在聯絡,片面強調某個方面的發展都是不好的。特別是像醫療衛生、教育、社會保障等領域的問題,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近年來大家反映較多,意見較大,是我們社會事業發展滯後的表現。抓緊解決這些問題,在相關領域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務,既是社會事業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是經濟發展的需要。
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對責任政府提出新課題
六中全會公報提出:“必須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薛瀾教授:很多國家都經歷過這樣的過程,隨著開放與發展的進步,社會要經過一個轉型期。在今天社會利益分化、價值多元化的環境下,政府首先要做的是為新的社會管理機制建立提供制度平臺。六中全會公報的要求,為各級政府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在建立各類社會管理機制方面,各級政府一方面要盡職盡責地履行政府職能,做到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另一方面也要權衡各種政策工具的成本,充分鼓勵扶持各種社會自治性機制發揮作用,從而形成一種社會管理的新局面。
加緊制度建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六中全會公報提出:“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必須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薛瀾教授:對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小康水平我們一定要有清醒認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在加快發展的同時,通過體制和政策上的收入分配調整,讓越來越多的人切實體會到發展成果分配的公平性。而公報的這一要求,為各級政府落實黨中央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部署提供了行動的方向。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要求政府從具體事務的圈子裏解脫出來,而把精力放在制度建設這樣具有戰略意義的舉措上。例如目前不同社會群體表達訴求的能力和渠道大不相同,如果沒有高效公平的機制,有可能忽視困難群體的訴求。
適應我國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的發展變化,要形成科學有效的訴求表達機制、利益協調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這些機制彼此之間其實是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沒有良好的訴求表達機制,利益協調機制就無法保證公平,權益保障機制就成了一句空話。同時,按照全會的精神,各級政府在社會管理中要尊重民意,發揚民主。
六中全會公報明確提出要完善民主權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體制機制、公共財政制度、收入分配製度、社會保障制度。要想在這些制度建設中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必須從制度建設的過程和內容兩個方面入手。在制度建設過程中,必須遵循科學民主的原則,鼓勵社會各個方面積極參與到制度的設計過程中來,依法按照民主程序討論審議通過。從內容上説,在設計這些制度安排時,要處理好幾對關係,包括公平與效率的關係,個體與集體的關係,當前與長遠的關係。
“和諧”文化的根本: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
六中全會公報提出:“建設和諧文化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建設和諧文化的根本。”
中央黨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傑教授: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新世紀新階段的實際出發,提出科學發展觀,進一步確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任務。這些重要的執政理念的提出,表明我們在理論和實踐上,已經越來越深入地觸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內涵十分豐富,而其中一些要素必不可少:一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特別強調發展。發展是硬道理,是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二是富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重要價值,應該是創造條件,達到不僅個人富裕而且共同富裕的狀態。三是民主。越來越多的人要求以平等的身份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維護自己的利益,因而也就越來越強烈地要求實行民主,擴大民主,發展民主。四是文明。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包括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不斷地發展和建設和諧文化,其根本任務是用“和諧”的思想方法來思考問題、解決矛盾。建立和發展以和諧為核心的價值體系,作為整個社會精神文化的思想內核;大力倡導和諧的思想觀念,在全社會形成崇尚和諧的價值取向;通過對和諧的肯定評價和相應的獎懲褒貶,建立健全各種制度以及法律規範、行為準則,以指導和約束各種社會行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