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5日電(記者朱玉)記者近日從國家人口計生委了解到,經國務院批准同意,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今年將進入到全面實施的新階段。
國家人口計生委有關人士向記者解釋,全面實施獎勵扶助制度,就是除原納入國家試點的地區外,從今年起,尚未試點的地方都要普遍實施獎勵扶助制度。考慮到西藏自治區的特殊情況,以“補助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困難家庭”的形式在全自治區推廣。
同時,計劃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也要在全國推廣,從今年起,這一工程要擴大到內蒙古、海南、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省、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允許生育三孩的所有地區。
據統計,截至目前,獎勵扶助制度的惠及人群為185萬人;“少生快富”工程的惠及人群為45.3萬人。兩項制度資金負擔以國家和省級財政為主。目前,中央財政負擔的專項資金已列入預算,地方政府的配套資金也在落實之中。(完)
新聞背景: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
新華社北京10月15日電(記者朱玉)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是在各地現行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基礎上,針對農村只有一個子女和兩個女孩的計劃生育家庭,夫妻年滿60周歲後,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進行獎勵扶助的一項基本制度。
人口計生委、財政部批准四川等5省、直轄市以及河北承德市等10市,從2004年開始進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試點。獎勵扶助制度以國家公共財政政策為支撐,其目的是通過國家政策性獎勵扶助,引導更多農民少生快富,促進農民轉變傳統的生育觀念,穩定農村低生育水平,從根本上扭轉“越窮越生、越生越窮”的惡性循環,減少新增貧困人口,加快農民脫貧致富的步伐,不斷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