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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已在20多個國家和地區得到執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18日電(記者劉錚)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事業開創50週年之際,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會長萬季飛透露,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已在美國等20多個國家和地區得到了實際承認和執行。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累計審結涉外仲裁案件1萬多件,當事人涉及40多個國家和地區,裁決的公信力得到了廣泛認可。”萬季飛18日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50週年紀念活動上表示。

  目前,實際承認和執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的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英國、日本、德國、加拿大、新西蘭、葡萄牙、香港等。其中,在香港地區的執行率達到了99%以上。自1990年以來,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受案數量一直位居國際知名仲裁機構的前列。

  1956年,中國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宣告成立(現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又名中國國際商會仲裁院)。這是新中國成立的第一家致力於解決國際經濟貿易爭議的商事仲裁機構。

  記者從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了解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具有獨立性和民間性,不受行政干預和影響,實行與國際通行做法相一致的商事仲裁規則,參考國際慣例,贏得了當事人的信賴。

  “公正是仲裁賴以存在的基礎,高效是仲裁得以存在的依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專業人士表示,50年來,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始終秉著公正和效率的原則,處理了大量涉外仲裁案件,仲裁裁決的公正性得到了普遍認可,贏得了國際聲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