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以資源整合為名,把本應關閉的煤礦保留了下來。一些地方以‘礦井整合’代替資源整合,將數個小礦撮合為一個大礦,一證多井違法違規生産,潛伏著嚴重的安全隱患。這些在煤炭資源整合中出現偏差、走樣的現象,必須引起重視、嚴格防範。”在10月20日舉行的全國安全生産暨煤礦整頓關閉工作電視電話會上,國家安全生産監管總局局長李毅中強調。
李毅中舉例説,10月8日發生透水事故、造成7人死亡的山西盂縣東方振興煤業公司,就是以資源整合為名,把4個坑口合併為一個煤礦企業;而在10月9日發生透水事故、7人涉難的河南鄭煤集團二耐煤礦,事故的原因是沒有認真貫徹“先關閉、後整合”原則,納入整合對象的礦井繼續非法生産所致。
李毅中強調説,為了規範煤炭資源整合,各地要對納入整合的礦井做到“五查”:一查方案,看是否納入縣級以上政府制訂的煤炭資源整合方案,並經省級政府批准;二查證照,看整合礦井是否證照齊全;三查資源,看納入整合的資源是否經過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認定;四查程序,看是否按照建設項目的相關規定履行了審批核準程序;五查規模,看整合後礦井規模是否符合規定。(記者 原國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