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科技部27日正式發佈的《國家“十一五”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確定了未來5年我國科技發展的總體思路,並提出了一系列具體發展目標,為確保科技發展規劃落到實處,規劃提出了八項保障措施。
規劃指出,這八項保障措施分別是:
——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加強對科技工作的領導,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成效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重要內容,強化政府的科技宏觀管理能力。
——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要調整財政科技投入結構,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機制,完善財政科技投入管理機制,切實保證財政科技投入的大幅度增加。
——落實促進自主創新的各項激勵政策。加大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及其配套政策的實施力度,抓緊制定並落實有關實施細則。
——深入實施知識産權和技術標準戰略。完善國家知識産權法律法規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強化科技創新的知識産權目標導向。推動形成以我為主的技術標準,支持企業參與國際技術標準制定。
——形成新型對外科技合作機制。樹立全球戰略意識,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資源,為經濟建設、科技發展和國家的總體外交服務。
——完善科技法律法規體系。建立和完善新時期促進科學技術發展,推進全社會科技進步的科技法律制度體系。
——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促進公正公開為核心,調整和完善科技計劃結構,形成由重大專項和基本科技計劃組成,與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任務相銜接的科技計劃體系。加強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創新管理機制,促進分類管理。
——建立有效的規劃實施機制。建立健全規劃實施協調機制,技術預測機制,評估監督與動態調整機制。
科技部有關負責人指出,作為指導我國未來五年科學技術發展的綱領性文件,規劃的核心要務是全面部署和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各項重點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