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按照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改革與發展的總要求,對社會主義和諧文化建設作出了重要部署。《決定》指出,要堅持正確導向,營造積極健康的思想輿論氛圍;要廣泛開展和諧創建活動,形成人人促進和諧的局面。這是我們黨著眼于社會發展過程
中人與社會環境之間的辯證關係而作出的重要論述,對於調動各方面社會力量參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個社會的和諧發展,既表現為整體社會氛圍的改善,又體現出每個社會成員的身心舒暢。在良好和諧的社會氛圍中,人們如沐春風、如飲甘泉,以一種自尊自信、理性和平、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正確對待自己、他人和社會,正確對待困難、挫折和榮譽,彼此之間團結友愛、和睦相處;同時,每個富有幸福感、安全感和歸屬感的社會成員又能以實際行動,積極參與社會事務,履行公民責任,推動形成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社會氛圍。因此,良好的社會氛圍是和諧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和諧的最顯著的標誌之一。只有切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諧社會建設才能擁有優質的社會環境,才能使人人都切身感受到和諧的獨特魅力。
營造良好和諧的社會氛圍,必須統籌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形成友善的人際關係。人是社會關係的主體,人與人之間融洽相處,是社會和諧的基礎。由於經濟條件、社會地位、思想觀念等方面的差異,人與人之間不可避免地會發生一些矛盾和衝突。為了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避免衝突,必須正確分析我國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的發展變化,正確把握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現階段群眾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體的特殊利益的關係,拓寬社情民意的表達渠道,搭建多種形式的溝通平臺,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處理機制、權益保障機制,把群眾的利益訴求納入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學藝術、社會科學,要堅持正確導向,增強社會責任感,宣傳黨的主張,傳播和諧文化,唱響主旋律,打好主動仗。要大力弘揚社會正氣,引導社會熱點,疏導公眾情緒,搞好輿論監督,努力營造倍加顧全大局、倍加珍視團結、倍加維護穩定的良好社會氛圍。
營造良好和諧的社會氛圍,必須廣泛開展和諧創建活動,形成和諧社會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局面。社會環境無時不在影響著每一個社會成員,而社會成員點點滴滴的行動也每時每刻都在影響著社會環境。良好社會氛圍的營造,必須著眼于增強公民、企業、各種組織的社會責任,把和諧社區、和諧家庭以及人的和諧心理有機地結合起來。要全面開展城鄉社區建設,建立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把社區建設成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要以相互關愛、服務社會為主題,深入開展城鄉社會志願服務活動,著重加強對困難群眾的救助,建立與政府服務、市場服務相銜接的社會志願服務體系;要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會基層組織的政策,發揮各類社會組織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的作用,廣泛開展群眾性自助和互助服務。要注重促進人的心理和諧,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提高人的志趣、境界、品位,培育人的樂觀、豁達、寬容精神,引導人們用健康的心態和理性的方式對待矛盾和問題。
營造良好和諧的社會氛圍,是一項複雜、細緻而又艱巨的任務,是一個逐步積累的過程,需要長期的努力和不懈的奮鬥。這既是擺在黨和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務,也是關係到我們每一個人幸福安康的重要事業。我們一定要抱著認真負責的態度,立足於促進社會的團結穩定,積極探索,和衷共濟,多説有利於和諧的話,多做有利於和諧的事,合力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共同營造良好和諧的社會氛圍,推動我國現代化建設事業不斷前進。(光明日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