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30日電(記者劉錚)記者30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了解到,“十一五”期間,國家將加快推進海水利用,其中包括支持海水淡化水進入城市供水管網。
“十一五”期間,國家將嚴格限制在沿海地區新建以淡水為水源的高用水項目,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利用海水,支持海水淡化水進入城市供水管網。
根據《海水利用專項規劃》,到2010年,我國海水淡化能力將達到日産80萬至100萬立方米,年海水直接利用能力達到550億立方米,海水利用對解決沿海地區缺水問題的貢獻率將達到16%至24%。
“十一五”期間,國家將加快海水利用關鍵技術與設備國産化進程,努力掌握核心技術,解決技術瓶頸;繼續深化水價改革,研究制定鼓勵海水利用的財稅政策,拓寬融資渠道,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資海水利用産業。
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實現“十一五”海水利用規劃目標,要以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為重點,堅持海水有效替代與優化沿海地區水資源結構相結合,堅持海水利用與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相結合。
加快海水利用是解決沿海地區淡水資源不足,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措施。到2005年底,我國海水淡化水日産量已達12萬噸,海水直流冷卻水年利用量已近480億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