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1981年《職業安全和衛生及工作環境公約》的決定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1981年6月22日第67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1981年《職業安全和衛生及工作環境公約》;同時聲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另行通知前,1981年《職業安全和衛生及工作環境公約》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