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11月2日電(記者梁冬、李建平)為保證井下安全,減少重、特大煤礦事故的發生,黑龍江省將國有重點煤礦的瓦斯防治工作作為安全生産的“一號工程”,並於日前出臺針對國有重點煤礦的限制性措施:要求所有國有重點煤礦必須上齊瓦斯抽放系統,到明年底仍沒有上齊瓦斯抽放系統的國有重點煤礦,一律不準開採生産。
黑龍江省是我國重要的煤炭産區之一,開採煤炭已有百年曆史,井深巷長,地質條件複雜。隨著煤炭礦井開採年限的增長,礦井瓦斯等級逐年增高,給煤礦安全生産帶來很大難度。
為做好瓦斯治理工作,遏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近年來,黑龍江省加強了對全省煤礦瓦斯治理工程的跟蹤督辦,逐個項目抓檢查、抓驗收、抓達標,重點抓好“先抽後採”。為確保按期完成瓦斯治理工作,黑龍江省近日出臺了針對國有重點煤礦的限制性措施,規定到2007年年底,國有重點煤礦沒有上齊瓦斯抽放系統,或者沒有達到規定抽放標準的,一律不準開採生産。
新措施還規定,黑龍江省所有重點煤礦必須徹底整改各類安全隱患,對整改不到位的煤礦,要立即停産,隱患一時難以整改的,工作面堅決關停。對拒不整改、整改無望或驗收不合格的採區和工作面,無論産量大小都要堅決關停。對三個月內兩次以上發現有重大隱患仍在生産的礦井,吊銷礦長的安全資格證,五年內不予重新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