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公佈科研不端行為處理辦法
科研不誠信 處罰有依據
6種科研不端行為
■在有關人員職稱、簡歷以及研究基礎等方面提供虛假信息
■抄襲、剽竊他人科研成果
■捏造或篡改科研數據
■在涉及人體的研究中,違反知情同意、保護隱私等規定
■違反實驗動物保護規範
■其他科研不端行為
處理科研不端行為終於有了依據。科學技術部部長徐冠華近日簽署部長令,發佈了《國家科技計劃實施中科研不端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這一辦法,抄襲、剽竊他人科研成果等6種科研不端行為將受到查處和懲罰。
在科技部今天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科技部副部長尚勇表示,“漢芯”等案件的出現,對我國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提出了要求。對學術誠信問題的判定,涉及到複雜艱深的學術問題,必須通過健全的組織、規範的程序進行調查和處理。《處理辦法》的頒佈施行,將把對科研不端行為的調查和處理納入法制化的軌道,也充分表明政府進一步端正學風的基本態度。
《處理辦法》還對科研不端行為人的處罰措施做了規定,包括:警告;在一定範圍內通報批評;中止項目,並責令限期改正;終止項目,收繳剩餘項目經費,追繳已撥付項目經費;在一定期限內,不接受其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申請等。
《處理辦法》同時規定,被調查人有藏匿、偽造、銷毀證據的,干擾、妨礙調查工作的,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同時涉及多種科研不端行為的,將從重處罰。科研不端行為涉嫌違紀、違法的,移交有關機關處理。
據悉,《處理辦法》目前階段僅對科技部歸口管理的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申請者、推薦者、承擔者在科技計劃項目申請、評估評審、檢查、項目執行、驗收等過程中發生的科研不端行為進行查處。科技部、行業科技主管部門、省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承擔單位是科研不端行為的調查機構。科技部負責查處影響重大的科研不端行為。(記者 蔣建科)
將聘國內外知名專家組建科研誠信建設辦公室
科技部有關負責人9日宣佈,將設立科研誠信建設辦公室,專門負責處理與國家科技計劃相關的科研誠信問題。目前,這個辦公室正在籌備中,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運作。
據介紹,科研誠信建設辦公室將聘請國內外知名專家組成,主要職責包括:接受、轉送對科研不端行為的舉報;協調項目主持機關和項目承擔單位的調查處理工作;向被處理人或實名舉報人送達科技部的查處決定;推動項目主持機關、項目承擔單位的科研誠信建設等。
科技部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司司長梅永紅介紹,科技部還將與教育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協商,成立國家科學道德與學風建設委員會,協調推進科研誠信建設工程。 (記者 蔣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