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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認為我國需要繼續對治理水污染大規模的投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1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10日電(記者顧瑞珍、張澤遠)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在剛剛公佈的《中國環境績效評估》中表示,我國需要繼續對治理水污染進行大規模的投資。

    經合組織認為,我國通過“九五”和“十五”兩個五年計劃,排向河道的污染總負荷在一些地區有所減少,代表著污染排放和經濟增長正在脫鉤。這個結論意味著,隨著經濟高速增長而嚴峻的水環境污染問題開始出現緩解的趨勢。

    儘管如此,經合組織專家仍然認為我國的水環境狀況值得高度關注。《中國環境績效評估》強調了我國水資源人均佔有量的不足和有限水資源分佈的不平衡。同時,《評估》表示,隨著地表水的污染和匱乏,在很多農村和城市地區,對地下水的需求遠遠超過了再補給率。“維持城市和農業用水高(且低效)水平是不可能的。”OECD副秘書長阿卡薩卡在介紹評估情況時指出,我國正在進行的一些調水工程,在2020年,每年將使超過400億立方米的水從長江流域調到北方平原地區。但是如果不對城市、工業、農村用戶進行嚴格的需求管理,調水工程仍然不能滿足經濟增長和生態恢復的需求。

    在水資源緊缺的情況下,經合組織認為,污染已經使得水生態系統嚴重退化,對人類健康構成了主要威脅,並有可能影響到經濟的增長,因此需要繼續對水污染治理工作進行大規模投資。經合組織專家表示,首先要在城市地區進行投資儲備並滿足大規模的農村移民的需求;其次在農村,投資時要考慮可承受能力的問題;第三,在欠發達地區,採用發展援助或轉移的形式。

    另外,根據經合組織的觀點,我國鼓勵水的可持續利用要做到三點,一是在制度上將水質與水投資結合起來;二是在水服務進一步向全成本定價轉變的過程中綜合考慮市場的影響,對貧困地區和西部地區的特殊需要給予關注;三是在水的立法和土地使用的改革中,明確和保證取水、分配和用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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