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11月11日電(記者毛海峰 梁娟)記者從西安市政府了解到,從明年1月起,西安市將全面推行城市醫療救助工作,對符合救助標準的患有大病、重病的城市低保對象,每年可最高補助6000元,對長期臥床和服藥的低保對象每年一次性補助300元至800元。
據了解,西安市城市醫療救助對象主要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但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人員和其他城市特殊困難群眾。城市醫療救助主要包括大病、重病、慢性病的住院醫療救助和非住院的醫療費補助。
西安市城市低保對象申請醫療救助時,由低保對象通過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向區縣民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區縣民政部門會同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衛生部門共同審批,救助金由區縣民政部門發放。
西安市政府將通過財政預算撥款、專項彩票公益金、社會捐助等渠道建立城市醫療救助基金,並定期向社會公佈城市醫療救助基金籌集和使用情況,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