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加強氣象為農業服務,保障農業生産和農民生命財産安全。”貫徹這一要求,氣象部門應堅持以人為本、以農為重,大力推進氣象業務技術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國家氣象科技創新體系,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的氣象保障。
氣象事業是科技型、基礎性的社會公益事業。長期以來,氣象工作堅持把為“三農”服務放在重要位置,對促進糧食增産、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應當看到,氣象為新農村建設服務還面臨許多重大課題。農村仍然是防禦和減輕自然災害的薄弱環節:我國每年因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80%以上發生在農村,農、林、牧、漁業是受天氣氣候影響最大的行業;2000年以來,每年因自然災害造成的農業損失佔整個農業GDP的15%—20%,遠高於自然災害損失佔整個國家GDP的比重。隨著現代農業的發展,農業生産力佈局和結構調整以及農村能源開發利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信息化建設、新型農民培養等,都離不開強有力的氣象科技支撐,這就需要把“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的理念落實到建設新農村的實踐中去。
落實公共氣象理念,紮實做好農業生産特別是糧食生産的氣象服務,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挖掘我國糧食增産潛力,關鍵是要依靠科技。作為科技型事業,氣象對農業增長的貢獻率亟待提高。第一,應加強天氣、氣候和氣候變化對我國糧食安全影響的研究和應對工作。建立糧食安全氣象預警系統,進一步搞好農業氣象災害預警、評估和糧食産量預報工作,開展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發生趨勢預報,減輕氣象災害對農業生産造成的損失,促進糧食綜合生産能力建設。第二,應加強農業産業結構調整和農業增效方面的氣象服務。拓寬農業氣象預報領域,開展特色農業、生態農業、精準農業和設施農業小氣候的定點和流動觀測以及衛星遙感監測,開展農業氣象情報定量監測與評價業務,開展農業氣象災害預報,開展農用天氣、作物生育期、土壤墑情、作物需水灌溉量預報等業務。第三,應加強對林業、牧業、漁業的氣象服務。根據林業、牧業、漁業發展的需要,開展相應的氣象適用技術推廣和諮詢服務。
落實安全氣象理念,紮實做好防災減災的氣象服務,保障廣大農民生命財産安全,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首先,下大力氣解決農村在防禦和減輕自然災害上存在的信息不暢、基礎不牢、效率不高等問題,確保重大災害性天氣預報警報能夠及時傳遞給廣大農民。針對農村地區相對偏僻、農民居住相對分散、關鍵農事季節十分忙碌的實際,既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電話、手機短信和互聯網等渠道及時發佈氣象預報警報信息,也要針對偏僻山區、海區、牧區缺乏現代通信手段的實際,大力加強專用電臺、公共廣播、移動式警報器等預警服務發佈系統的建設和運用。其次,重視和解決廣大農村氣象預報不夠精細的問題,盡最大可能確保各類災害性天氣監測得到、預報得出、服務得好。針對我國農村地域遼闊、自然環境複雜多變、監測站點稀少等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各類災害自動化監測系統,加快填補鄉村氣象、水文、地質等要素監測的空白,力爭用5年左右的時間建成國家氣候觀象臺、國家氣象觀測站和區域天氣觀測站,力爭使在此基礎上組成的綜合觀測網覆蓋90%以上的農村地區。第三,加強中小尺度強對流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切實增強山洪、滑坡、泥石流、雷電、龍卷風等容易導致人員傷亡的自然災害的預報預警能力,細化預報預警地域,延長預報預警時效。第四,加強農村災害防禦規劃、農民防災減災宣傳和科學技術知識普及。從促進人與自然和諧以及從源頭上遏制自然災害對農村影響的高度出發,加強鄉村建設規劃的自然環境論證和災害風險評估,合理安排農村各項建設佈局,避免對自然環境的人為破壞,減輕各類災害對農村正常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影響。同時,加強防災知識的宣傳、教育,使農民在突發性自然災害來臨時不恐慌、不盲動,最大限度地保護生命財産安全。
落實資源氣象理念,紮實做好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合理利用氣候資源,對保護自然環境,維護生態平衡,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一是加強農業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進一步細化農業氣候資源區劃,根據農業發展形勢和氣候變化,不斷完善農業氣候資源區劃;進一步開展風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的多層次普查和可利用性評估,為農村有條件的地區開發利用風能、太陽能提供科學依據;加大宣傳和科普力度,提高農民開發利用太陽能、風能的意識。二是加強空中雲水資源開發利用。繼續加強人工增雨(雪)作業,在做好傳統應急抗旱增雨作業的同時,組織農業、農村用水緊缺地區的水源地及其上遊地區,在多雨季節開展以保障農業生産、農村生活用水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為目的的水資源蓄積型增雨作業,併為農村植樹造林、退耕還林、退耕還草、森林草原防火等提供服務保障;加強國家級人工影響天氣的科技支撐和業務指導能力建設,以及基層人工影響天氣的作業能力建設。(國家氣象局局長 秦大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