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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企事業單位不給職工上養老保險最高罰兩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石家莊11月20日電(記者張濤)從即日起到年底,石家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對全市企事業單位進行地毯式檢查,不按規定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單位,將被處以2000元到2萬元不等的罰款。

    石家莊市此次將重點檢查民營企業職工,礦山、建築、紡織、餐飲服務等行業的農民工,以及事業單位、大中型企業的臨時工養老保險參保情況。勞動監察部門將嚴格核查用人單位的工資單、勞動工資報表、財務報表等材料,並與實際參保情況相對照,如發現企事業單位瞞報參保人數,將對其處以應繳納養老保險費用1倍至3倍的罰款;企事業單位拒不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除補交養老保險費之外,還將被處以2000元到2萬元不等的罰款。

    據介紹,石家莊市過去由於養老保險有戶籍、年齡等限制,大量工作流動性很強的農民工、企事業單位臨時工等,很難跨進社保大門。今年以來,這個市出臺一系列養老保險優惠政策,取消了戶籍限制、年齡限制,降低了參保門檻。但目前仍然有一些用人單位為降低生産成本,向政府隱瞞員工數量或者以各種理由拒不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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