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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業與經濟社會發展仍存在兩個不協調因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23日電(記者 蘇萬明)中國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23日表示,中國銀行業在與經濟社會發展總體協調的情況下,仍存在兩個不協調因素:中西部地區和農村地區金融資源均嚴重不足。

    唐雙寧在“中國論壇:推動協調增長”上發表演講時作上述表示。他説,中國銀行業的這種不協調因素,突出表現為兩個方面:

    一是中西部地區金融資源嚴重不足。目前我國絕大部分金融資源集中在東部,其中東部地區存款佔全國的60%,貸款佔57%,而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的貸款分別僅佔14.9%、16.4%、7.7%;商業銀行大部分機構也集中在東部,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的問題突出。

    二是農村地區金融資源嚴重不足。截至今年10月份,我國農村存貸款佔全國總量的15%左右,而城市佔85%左右。從資金投入看,2005年末,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存貸比為70%左右,而縣以下為56%;農村地區人均貸款餘額不足5000元,城市人均貸款餘額超過50000元;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年均增長率為16%,而縣以下不到10%。

    唐雙寧表示,銀行業要進一步加大對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支持。我國銀行業首先要提高自身的健康度。其次,銀行業還要提高金融創新能力。中國銀行業監管當局鼓勵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金融創新力度,提高創新水平;對於目前正處於成長階段的金融創新活動,簡化準入審批程序、減少審批環節。

    此外,銀行業還要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唐雙寧説,當前重點需要解決中西部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問題。銀監會鼓勵中資銀行業機構到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設立機構,繼續鼓勵外資銀行機構到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發展。同時,加快農村金融改革,構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産權明晰、監管有力”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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