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浙江:幹部述職將引入“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項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0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12月2日電(記者余靖靜)在浙江,擔任領導職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將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情況列入年度述職報告,並接受評議和考核。浙江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日前通過《浙江省預防職務犯罪條例》,規定浙江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

    將從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預防職務犯罪條例》規定,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應制定、實施內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措施,將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和廉政建設責任制;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責任人,其他負責人根據分工承擔相應領導責任。

    條例還規定,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如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職責,致使本單位發生職務犯罪案件的,將由其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審計機關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並對違反行政紀律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職務犯罪,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貪污賄賂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和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民主權利犯罪及其他犯罪。

  浙江立法加強“行賄記錄檔案”

  新華社杭州12月2日電(記者余靖靜)浙江日前出臺《浙江省預防職務犯罪條例》,用立法手段保障在預防職務犯罪方面行之有效的“行賄犯罪檔案”制度。

  經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通過,將於2007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浙江省預防職務犯罪條例》規定:檢察機關應建立和完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受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國家機關在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産産權交易等領域招標時,可向檢察機關查詢投標人行賄犯罪檔案。

  與在銀行不良信用的污點類似,只要有過一次行賄犯罪記錄,就有可能永遠被納入“黑名單”,被排除在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採購等招標活動之外。近年來,浙江率先開展了賄賂行為記錄和檔案查詢工作,在建築工程等招標活動中嘗試對有不良行為記錄的投標人的投標活動進行限制和打擊。實踐證明,這項措施可以對行賄人産生巨大的威懾力,從源頭上預防這類腐敗行為。

  浙江省檢察機關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範圍目前已包括金融、教育、醫藥衛生、政府採購等領域,錄入時間可上推到1997年以來近10年的行賄犯罪記錄。

 
 
 相關鏈結
· 上海潛逃國外職務犯罪嫌疑人涉及金額超過1億元
· 陜西3年查辦涉嫌職務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幹部333人
· 安徽省明確預防職務犯罪領導小組職責和工作規程
· 寧夏回族自治區今年上半年查辦職務犯罪案94件
· 江西上半年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591件
· 安徽檢察機關採取多種措施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