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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門組織開展"保護知識産權 反盜版天天行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12日電(記者隋笑飛)繼今年7月至10月聯合開展“反盜版百日行動”之後,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中央宣傳部、中央政法委、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安部、建設部、監察部等十部門近日再次聯手,組織開展“保護知識産權,反盜版天天行動”。此次行動擬在鞏固“反盜版百日行動”成果的基礎上,拓寬治理領域,強化日常監管,進一步凈化音像、計算機軟體和書刊市場,不斷提高社會公眾使用正版、抵制盜版的自覺性,推動“掃黃打非”和知識産權保護工作向縱深發展。

    根據十部門發出的《關於開展“保護知識産權,反盜版天天行動”進一步凈化出版物市場的通知》要求,此次行動的重點有四項。一是打擊源頭,繼續深挖盜版製品生産、倉儲窩點,切斷盜版製品的産供銷鏈條。深入開展反走私工作,嚴厲打擊光盤及其複製設備走私活動。二是取締遊商,按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等法律法規,對銷售盜版書刊、音像和計算機軟體的無照經營者及遊商、地攤堅決予以處罰。加強對集貿市場及各類展銷活動的管理,堅決清除銷售侵權盜版製品的商戶。三是建章立制,做好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的年檢審核登記工作和簽訂承諾書工作。對參與盜版活動的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經營許可證。音像、計算機軟體和書刊集中經營場所主辦單位、經營者,要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簽訂承諾書,依法明確並承擔相應責任。四是規範教材和教育輔導類讀物市場秩序,堅決打擊印刷、銷售盜版教材教輔讀物行為。對組織購買盜版教材教輔讀物的單位,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此次行動的主要措施包括:建立健全音像和計算機軟體經營單位檔案管理制度,對違規單位要向社會公佈。加大行政和刑事處罰力度,對在“反盜版百日行動”中查獲的案件,繼續依法處理,儘快結案;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案件,有關行政部門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在打擊侵權盜版等非法出版活動的同時,推動出版、製作單位多出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俱佳的正版圖書、音像和計算機軟體。保持“掃黃打非”工作的輿論強勢,營造保護知識産權、拒絕侵權盜版的良好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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