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泉州12月13日專電(記者許雪毅)文化部副部長周和平13日表示,將積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法》的立法進程,爭取早日出臺。為加強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與管理力度,在制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與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將擬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傳承人的有關管理辦法。
周和平説,去年以來,國務院相繼出臺了3個重要文件。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意見》,確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工作方針和目標;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切實做好文化遺産保護工作,並決定設立我國“文化遺産日”,還成立了由國務院辦公廳、文化部等15個部門組成的國家文化遺産保護領導小組,專門研究解決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重大問題。今年5月,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公佈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的通知》,頒布了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項目。
周和平認為:“這些文件的出臺,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重視和支持,也標誌著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已被提高到與物質文化遺産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
周和平希望各省區根據國務院文件的有關精神,積極推動地方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法規的制定工作,研究制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項目保護的相關政策。
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普查暨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申報工作培訓班13日在福建泉州開班。培訓班為期7天,由文化部主辦,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心和福建省泉州市文化局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