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7日電(記者 張曉松)繼2004年《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之後,今年《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出臺,標誌著中國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調控政策上又一次重大調整。土地,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其地位與作用更為突出。
回顧2006年中國土地調控歷程,五大關鍵詞耐人尋味。
關鍵詞一:耕地
既要保護有限的耕地資源,又要保障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國土地調控處在一個兩難境地。然而,就在2006年,決策的天平傾向了前者。
年初發佈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05年中國凈減少耕地36.2萬公頃,全國耕地面積約為12200萬公頃,而根據“十五”計劃指標,2005年全國耕地面積不應低於12800萬公頃。
這一未完成的指標在今年3月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引發了激烈的討論。而在這次會議上通過的“十一五”規劃綱要,則把耕地保有量1.2億公頃列為約束性指標,使其具有了法律效力。新的指標能否完成,人們拭目以待。
關鍵詞二:督察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張新寶説:“一些本該負有監管責任的地方政府卻成了土地違法的主體。”這使人們看到當前土地調控面臨的難題。也許正是這種形勢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應運而生。
今年7月,國土資源部正式受權代表國務院對各省、區、市,以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國土資源部部長孫文盛就任中國歷史上首位國家土地總督察。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國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建立,意義重大,影響深遠,有利於保證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有效實施,切實管住管好土地,把好土地“閘門”。
關鍵詞三:新政
今年9月出臺的《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被認為是中央為著重解決當前土地管理和調控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而出臺的一項土地調控新政。與以往政策相比,這次改革力度更大、內容更具體、措施更具針對性。
土地調控新政進一步明確了地方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方面的責任,對土地管理和調控中的“以租代徵”等新的突出問題給予充分關注,並從根源入手調整了分配機制以解決“土地財政”問題,同時突出強調要保障被徵地農民長遠生計。
近期,土地調控新政的相關配套措施正陸續推出,如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標準已提高了一倍等,但新政能否儘快發揮其預期作用尚需時日進一步觀察。
關鍵詞四:地價
在中國土地調控進程中,關於“房價與地價誰決定誰”的爭論一直持續著:一些房地産開發商認為,嚴把土地“閘門”抬高了地價,進而抬高了房價;而國土資源部和一些專家則認為,土地供應量減少並不一定導致房地産價格上升,從某種意義上講,反而是房價影響了地價。
《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發佈後,一些房地産開發商開始利用新政策的出臺再次拋出“地荒論”,把房地産價格上漲歸因于國家嚴把土地“閘門”,甚至開始惡意抬高房價。而國土資源部則再次強調,房地産用地出讓價格將基本持平。
在這場“雞生蛋”“蛋生雞”的爭論中,人們看到的是房價、地價正在同步上揚。
關鍵詞五:落實
今年9月2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鄭州市違法批准徵收佔用土地建設龍子湖高校園區問題進行了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這也是近10年來,因非法批佔土地查處幹部級別最高的案件,彰顯了中央嚴格實行土地違法問責制的決心。
置中央的宏觀調控政策于不顧,令不行,禁不止,本該負有監管責任卻成了“甩手掌櫃”,甚至直接介入土地違法,使中央的調控政策無法真正落到實處。鄭州違法佔地案集中體現了近一時期土地調控中存在的這些突出問題。
不久前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再次強調了經濟工作中“落實”二字的重要性。今後,能否發揮好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堅決克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將是土地調控政策實現其積極作用的關鍵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