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9日電(記者 吳晶 鄭瑋娜)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韓浩19日在此間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説,中國公民應該認清洗錢犯罪對於社會的危害,並加以防範。
韓浩指出,中國公民要特別提高反洗錢對社會危害性的認識,樹立反洗錢的意識。洗錢犯罪對老百姓個人的利益造成的損害是間接的,它主要對社會帶來四種直接危害:第一,危害經濟體系的穩定,造成經濟扭曲和經濟秩序的混亂;第二,洗錢為其他嚴重犯罪活動“輸血”,日益成為販毒、恐怖活動、走私、貪污、詐騙、涉稅等犯罪活動的伴生物;第三,洗錢犯罪給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帶來巨大風險,損害金融體系的信譽;第四,洗錢會導致資金外流,影響國家的外匯儲備和稅收,甚至會危及國家的經濟安全。
她呼籲中國公民通過合法的金融機構進行金融交易,不要輕易地將一些證件轉借給他人,否則可能會被不法分子利用來開立銀行賬戶進行洗錢。
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副局長蔡憶蓮説,根據《反洗錢法》的規定,中國金融機構也要履行反洗錢義務,並要建立反洗錢的基本制度,包括建立客戶真實身份的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的保存制度以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的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