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考察、培訓出國旅遊,行不通了;私人電話由公家付賬,行不通了;想坐高檔轎車擺譜,行不通了……這是新疆烏魯木齊市日前對國企老總們作出的新規定。
這個全稱為《關於規範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的暫行辦法》規定:今後國企領導用車、出國考察、打電話等職務消費行為將受到嚴格控制。用車:各企業主要領導轎車排氣量控制在2.5升以下,價格在25萬元以內,越野車價格在40萬元以內;各企業副職領導轎車排氣量控制在2.0升以下,價格在20萬元以內,越野車價格在30萬元以內。各企業領導人員現已配備的汽車,凡未達到報廢年限或行駛里程轎車低於30萬公里,越野車低於50萬公里,不得購買新車。
《暫行辦法》還規定:各國企領導不得參加無明確目的、任務以及一般性的出國培訓、考察和訪問活動;不得參加各類旅行社組織的出國活動;不得以各種理由搭便車出國、照顧出國;正在改制的企業與經營虧損的企業領導也不準出國。企業領導因公出差期間移動話費實報實銷;不準以任何方式在下屬企業報銷通訊費;不準公款購買移動電話歸個人使用。
市政府承諾,以上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如有違反,將根據管理權限和情節輕重對責任人給予相應的組織或黨紀政紀處理。有關部門還公佈了監督電話,請全市人民予以監督。(記者 王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