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1月6日電 (李丹 丁文傑)記者6日從農業部於此間舉行的長江禁漁管理工作總結會議上了解到,我國長江流域自2002年實施的禁漁措施,對長江漁業資源的恢復起到了積極作用,有效減緩了長江漁業資源的衰退。
長江是我國生物多樣性最具典型性的一條生態河流,被形容為“我國淡水漁業的搖籃,魚類基因的寶庫”。然而,近年來隨著長江流域大規模經濟建設的進行,長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及其生境面臨著生存空間日益減少、棲息地環境變異,一些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物種已瀕臨絕跡,漁業資源量急劇衰退。
為了及時保護長江漁業資源和生物多樣性,從2002年起,農業部開始在長江中下游試行春季禁漁,2003年起,在長江幹流、一級通江支流和鄱陽湖區、洞庭湖區全面實施禁漁期制度。
中國水産科學研究院長江水産研究所和淡水漁業研究中心的監測報告顯示,禁漁5年來,長江各江段漁業資源整體平穩,部分江段禁漁期間資源趨於好轉,單位漁獲量有明顯上升;一些監測點所在的江段,監測到的漁獲物種較為穩定;一些江段的生物多樣性較高,群落比較穩定。
隨著禁漁工作的深入開展,沿江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開始重視長江生態保護,積極籌措資金,發放禁漁補助和提供漁民轉産轉業扶持政策,解決漁民生活困難。
據初步統計,2006年長江禁漁期間,沿江10省市共發放低保、補助款1474萬元。
一些省份還制定了相關法律法規,確保禁漁政策發揮效應。比如,湖南省《關於加強洞庭湖漁業資源保護的決定》,明確在禁漁期內,對因實施漁業資源保護措施造成生活困難的當地漁民,由當地政府適當補助。
與海洋伏季休漁制度一樣,長江禁漁期制度只是短時間內保護漁業資源,起著“暫養”作用,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資源保護。中國水産科學研究院長江水産研究所和淡水漁業研究中心的監測報告指出,一些監測數據表明禁漁期間有效保護了長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及其生存環境,但漁業資源總體狀況未得到根本好轉,部分江段仍不容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