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月6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交通廳日前發出通知,要求把環境保護工程納入高速公路沿線設施建設範疇,項目公司要邀請環保部門參加交工驗收,以預防高速公路建設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維護沿線群眾利益。
浙江省交通廳指出,高速公路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工程應納入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建設範疇,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環境保護工程施工圖應由主體工程設計單位負責設計或委託設計,由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單位配合。施工圖設計應按照批准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並結合工程實際執行,內容包括噪聲防治、污水處理、橋面徑流收集等。
環境保護工程施工圖設計完成後,項目公司(指揮部)應邀請交通、環保等相關部門和專家對施工圖進行審查,設計單位應參照專家審查意見對施工圖進行修改完善,並由項目公司(指揮部)按照相關程序報省交通廳審批。高速公路交工驗收時,項目公司(指揮部)應邀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參加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