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8日電(記者孫玉波、任芳)2006年,全國審計機關共審計13.7萬個單位,查處損失浪費331億元,促進增收節支492億元,促使被審計單位健全規章制度5052項,已向紀檢司法機關移送各類違法犯罪線索1480件,其中審計署移送149件。
記者8日從審計署獲悉,2006年,全國審計機關按照審計法的要求,繼續深化了預算執行審計。在預算執行審計中,更加注重把握總體,全面客觀地評價審計對象。全國審計機關共出具審計報告1.3萬多篇,並受政府委託,向各級人大提交了審計工作報告。這些報告普遍注重反映預算執行的整體情況,既如實揭露問題,又充分肯定成績,受到各方面的好評。同時,更加注重突出重點,加大了對轉移支付資金的審計力度。更加注重深化內容,加強了對二三級預算單位的審計。
以揭露違法違規和重大損失浪費問題為重點,加強了金融和企業審計。2006年,全國審計機關共對1114個國有及國有控股金融機構進行了審計和審計調查。在企業審計方面,全國審計機關共對6997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進行了審計和審計調查。審計署重點開展了對8戶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對5戶中央企業效益情況的審計調查,以及對14個省(市)鹽業公司及鹽業專營管理情況的審計調查。
以促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為目標,積極開展了效益審計。注重投資效益,加強了對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選擇特定項目,探索開展專項效益審計。各級審計機關普遍加大了效益審計力度,全國省級以上審計機關的效益審計工作量已佔總工作量的近40%。
以促進落實宏觀調控政策、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著眼點,開展了專項資金審計和審計調查。據初步統計,去年審計專項資金總額達1萬多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