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月9日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決定消除廢舊金屬收購企業的“後顧之憂”,用政府補償的方式鼓勵他們發現有出售可疑物品即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近年來,隨著廢舊金屬收購行業競爭的日趨激烈,一些經營單位收贓、銷贓等違法活動比較突出,成為誘發盜竊、破壞城鄉公用設施等違法案件高發的重要原因之一。據不完全統計,2004年以來,浙江省共發生各類偷盜金屬材料案件和破壞、盜取鐵路、電力、電信、水利、城市公用設施等案件4.4萬餘起,涉案物品價值達3.1億元。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日前發佈實施的《關於加強廢舊金屬收購業管理工作的意見》規定,各地要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對經營業主因主動反映問題、提供破案線索造成經濟損失的,要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並予以獎勵。
《關於加強廢舊金屬收購業管理工作的意見》還規定,廢舊金屬收購企業在拆解過程中不得隨意傾倒廢液、廢渣以及焚燒有毒有害物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涉嫌犯罪的行為,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