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月10日電(記者王婭妮)山東省政府日前確定,2007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將覆蓋省內有農業人口的134個縣(市、區),比原計劃提前一年全面建立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從2007年起,包括中央、省、市、縣在內的各級政府,對山東省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補助標准將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40元。
山東省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在每年預算中足額安排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並及時撥付到位。根據當地醫療衛生機構服務狀況、農民疾病發生、就診和醫藥費用增長變化的規律,科學合理地制訂和調整補償方案,提高參合農民受益率。
山東省政府表示,要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監督,嚴厲查處虛報參合人口、造假賬、騙取、套取合作醫療補助資金等違法違規的行為,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安全。同時完善公示制度,確保參合農民的知情權、參與管理權、監督權。
據統計,截至2006年9月30日,山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省級試點縣已經達到88個,參合農民4063.18萬人,佔全省農業人口的6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