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經批復湖北省境內部分煤炭可在三峽壩區翻壩轉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1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宜昌1月15日電(記者 江時強)長江三峽通航管理局副局長計玉健日前對記者説,鋻於當前三峽船閘單線運行、煤炭過閘能力吃緊的現狀,國家發改委已批復同意湖北省境內部分煤炭可在三峽壩區實行翻壩轉運,具體操作方式正在醞釀並擬於近日正式實施。

    根據三峽工程建設進程安排,三峽雙線五級船閘從2006年9月15日起開始為期一年的完建施工,南線船閘首先停航完建,北線船閘單線運行,船閘通過能力下降60%。據統計,通過三峽船閘的船舶中,運煤船約佔79%,國家發改委和交通部由此規定,煤炭運輸船舶憑證過閘,並對長江中上遊的四川、重慶、貴州、雲南、湖北等省市分配了煤運通行額度。

    煤炭限制過閘政策,對長江上遊産煤區産生了不小影響,船閘單線運行以來,不時有無證運煤船來到三峽壩區水域,進而出現了自發進行煤炭翻壩轉運的情況,給三峽壩區翻壩轉運的統一管理帶來衝擊,並且由此産生的污染和安全隱患讓人擔憂。

    去年底,湖北省專門向國家發改委報告,希望部分煤炭進行翻壩轉運。國家發改變經過慎重研究,同意部分煤炭翻壩,但需遵守以下條件:翻壩煤炭僅限于湖北省境內宜昌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産的少部分煤炭,原則上每天不超過5000噸;翻壩作業在長江南岸進行,翻壩碼頭需通過長江三峽通航管理局的安全評估論證;在葛洲壩2號船閘3月1日起開始大修後,停止翻壩轉運。

    湖北省已組織相關部門成立煤炭翻壩轉運指揮部,預計18日專門召開會議,研究具體翻壩轉運措施。

 
 
 相關鏈結
· 非標準船型船舶禁入川江及三峽庫區航運市場
· 交通部:三峽壩區應急翻壩運輸線路已經初步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