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記者 劉錚)為積極促進中部崛起,國家將在中部六省的部分地區比照實施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
記者16日從發展改革委地區司了解到,國務院有關部門正抓緊研究制訂有關政策的具體內容和實施辦法,發展改革委將做好組織協調工作。中部六省將認真落實相應的配套措施,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積極措施,對沒有列入政策實施範圍的地區給予必要的扶持。
記者了解到,對中部地區的老工業基地,如太原、鄭州等,國家將比照實施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有關政策;對中部地區的革命老區等,將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的有關政策。
中部六省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人口和經濟總量分別佔全國的28%和20%以上。中部六省既是全國重要的糧食主産區,又是國家綜合運輸網絡的中心區域和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
2006年,《關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若干意見》出臺,提出將中部地區建設成為全國重要的糧食生産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現代裝備製造及高技術産業基地和綜合交通運輸樞紐。中部崛起戰略正式啟動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