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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不履行支教義務的教師三年內不能評優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1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太原1月17日電(記者 劉雲伶)為促進教育資源均衡發展,太原市日前開始全面啟動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活動時規定,不履行支教義務的城鎮教師和教研人員,當年年度考核定位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之後三年內年度考核不得進入優秀等次。

    記者在太原市教育局採訪時了解到,從2007年新學年起,太原市屬學校(單位)新錄用教師應在兩年內完成到農村學校全職支教一年的任務。農村邊遠、貧困地區師資力量薄弱的中小學校是太原市支教重點,城鎮教師支援農村包括縣域內支教、定期輪換、合作辦學、全職支教、兼職支教、示範課教學支教和師範生實習支教等7種方式。

    據了解,支教教師將承擔班級授課任務和教師培訓工作,指導學科教學、教研科研活動和課程改革,培養青年教師,參與學校管理等。

    根據規定,太原市城鎮教師和教研人員參評或聘任高校、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中級職稱,參加特級教師評選,必須有一年以上支教經歷,參評或聘任高校、中學教師高級職稱,參加各種評優選模,也必須有支教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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