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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重點查處學校違規收取擇校費贊助費等行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1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1月19日電(記者 沈汝發)記者從福建省物價局日前召開的全省價格工作會議上了解到,2007年福建省物價部門將加強教育收費檢查,重點查處學校違規收取擇校費、贊助費等行為。

    福建省物價局局長姜榕興表示,2007年福建省物價部門將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行為,加強教育收費檢查。重點查處中小學以改制為名亂收費、強制收取服務性費用、違反規定收取贊助費等費用,高級中學違反規定招收擇校生和收取學費,高等學校收取贊助費、點招費、定向費、建校費、專升本費、轉專業費、重修費等;糾正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越權制訂教育收費政策的做法。

    據介紹,福建省從2006年春季學期開始,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學生學雜費,同時全面清理規範現行農村公辦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收費政策,明確學校只能按照“一費制”規定收取課本費、作業本費兩項代收項目和寄宿生住宿費,取消其他各項收費項目。此外,對高級中學和高等學校收費也制訂了明確的規範。

    福建省物價部門2007年還將切實做好民辦學校收費標準的審批工作,完善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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