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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檢察機關2003年以來4年中查辦21名廳級幹部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2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1月25日電(記者朱立毅)從2003年以來的4年中,浙江省檢察機關共依法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5000余件,涉及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453人,其中涉及廳級幹部21人。

    據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雲龍25日介紹,在這些職務犯罪案件中,瀆職侵權案件的比例不到12%,為636件,絕大部分為貪污賄賂案件,多達4690件,其中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的案件有183件,此外還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48人。通過辦案,檢察機關共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8.6億余元。

    在過去的4年中,浙江省檢察機關結合辦案共向發案單位、行業主管部門和黨委政府提出預防職務犯罪的檢察建議1722件;以本省的“五大百億”工程為重點,健全預防職務犯罪共建機制,全面加強重大工程專項預防。

    此外,浙江省檢察機關還創造性地開展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充分肯定;同時還配合浙江省人大做好《浙江省預防職務犯罪條例》的立法工作,使這個省預防職務犯罪的工作進入法制化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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