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5日電(記者張毅)商務部部長助理黃海25日對記者説,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1997年1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以來,中國拍賣業得到了迅速發展,拍賣成交額從10年前的100億元擴大到2006年的近3000億元人民幣。
黃海介紹説,近年來,我國拍賣業呈現出以下特點:
一是拍賣委託多元化。拍賣委託來源逐漸從司法機關“罰沒物資”擴展到金融機構、國資部門和企事業等社會各方面。從近五年經營情況看,政府委託佔拍賣業務的30%左右,法院委託的拍賣業務佔23%,金融資産機構委託佔15%,其他機構和個人委託佔32%。
二是拍賣標的種類增加。拍賣標的物從最初的一般性物資類擴展到政策允許流通的動産、不動産和財産權利。房地産、股權、文物藝術品、無形資産成為拍賣場上的主要標的。
三是拍賣市場交易活躍。拍賣企業數量增多的同時,拍賣成交額逐年攀升,10年間,年平均成交額增長超過120%。一些無形資産的拍賣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和參與。
四是拍賣運作方式日趨成熟。拍賣已形成獨特的被社會廣泛認可的經營服務方式,品牌企業資源和技術優勢開始顯現。
五是拍賣服務功能增強。拍賣兼具商品流通、仲介服務、價格發現功能,有利於促進消費,帶動經濟發展。
黃海指出,目前中國的拍賣業與國際拍賣業比較,仍存在市場集中度弱、業務結構不合理、競爭環境有待完善、專業人才儲備不足等問題,在社會上擁有較高知名度和信譽度的企業為數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