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月28日電(記者林艷興)江西省國家稅務局積極貫徹落實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近年來共計減免再就業稅收3億多元。
據統計,2003年至2006年底,江西省國稅系統已為26968個納稅戶辦理了享受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手續,吸納下崗失業人員45506人,享受再就業政策的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6861萬元,對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免收稅務登記證工本費101萬元,增值稅起徵點提高後,累計免徵增值稅2.89億元。
江西省國稅局還結合本省實際,將商貿企業等企業吸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的減免稅定額標準,在每人每年4000元基礎上上浮20%,即每人每年4800元,讓吸納再就業人員的企業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