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在福州務工的江西籍農民工許冬梅(左一)和工友領到“法律援助證”。當日,由福建省司法廳和總工會聯合推出的“法律援助證”開始向全省188萬農民工發放。持有“法律援助證”的農民工,不用其他證明材料和審核手續,憑證就可向當地工會組織或司法機關申請法律援助。新華社記者 張國俊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