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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計劃在我國部分地區開展癌症早診早治項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1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2月18日電(記者朱玉、劉奕湛)根據《衛生部關於印發〈中國癌症預防與控制規劃綱要〉(2004-2010)的通知》的工作目標,中央財政將安排專項經費對子宮頸癌、食管癌、肝癌、大腸癌及鼻咽癌的防治工作給予支持,將在部分地區開展癌症早診早治項目。

    據了解,項目的目標是以提高癌症的早期診斷率及早期治療率;提高五年生存率,降低死亡率;提高技術隊伍水平;完善篩查及早診早治方案。覆蓋範圍將根據衛生部癌症防治年度工作安排和財政部、衛生部年度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專項資金預算安排計劃確定。

    根據癌症防治工作計劃和預算安排計劃,中央財政將對早診早治項目防治措施中的篩查、人員培訓和督導等工作給予補助,東部省份的各級財政應根據早診早治項目的實際工作需要給予支持,以保證項目順利實施。鼓勵中、西部省份的各級財政,根據項目實際需要給予經費支持。

    實施項目的醫院對篩查的人群完成檢查後,要將患者的檢查結果複印件提交縣(市)衛生行政部門。由縣(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對每例患者的檢查結果及檢查費用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縣(市)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標準撥付醫院補助資金。原則上,每季度撥付一次。

    衛生部強調,承擔項目任務的醫院,要妥善保存項目中每位被檢者的病案資料(病歷、醫囑、各項檢查結果、病程記錄、處方、費用清單等)以備查驗。做到一人一檔,保證各項數據準確可靠。項目實施地區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項目檔案,及時完成資料整理、分析、統計,並將總結材料按規定逐級上報到衛生部。

    此外,衛生部將組織國家癌症早診早治項目專家委員會和有關專家,對各地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抽查,開展效果評估。包括:篩查的順應性、早期診斷率、早期治療率、隊列建立及相應資料收集情況;衛生經濟學評價的資料收集情況;五年生存率、死亡率及衛生經濟學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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