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5日電(記者劉奕湛)衛生部5日印發了《2007年國家公共衛生重點監督檢查計劃》,計劃指出,將對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職業病防治、放射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等方面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據了解,在公共場所衛生方面,計劃要求對游泳場(館)水質、美容美發場所用具、洗浴場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和游泳場(館)、洗浴場所、美容美發場所衛生管理情況。
在生活飲用水方面,計劃指出,4個直轄市。各省、自治區地級以上城市抽查市區內50%的市政水廠,檢查市區內全部自建水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檢查轄區內各縣(市)政府所在地的市政水廠,抽查轄區內300家二次供水單位,100所學校自備供水(其中農村學校所佔比例不低於80%),對其出廠水和末梢水水質,二次供水水質,進行衛生安全檢測。
此外,計劃強調,職業病方面將重點檢查從事接觸煤塵、高毒、高溫作業的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等的職業健康監護情況。檢查將通過採取自查、交叉檢查和重點督察相結合的方法。放射衛生方面,將對核設施、開展放射診療工作的醫療機構、放射防護器材與含放射性産品、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的放射防護設施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控制效果評價及衛生審查情況;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職業健康檢查及其檔案建立等情況;輻射警示標誌設置、事故應急準備情況。
傳染病方面,檢查對象包含了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檢查內容分為:醫療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消毒隔離、醫療廢物處置等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疫情調查處理、醫療廢物處置等情況;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大專院校、科研單位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