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部門對“藏秘排油”減肥茶進行清查。董世彪 攝
“藏秘排油”、郭德綱、央視、虛假廣告、監管部門……
近日,這幾個關鍵詞頻頻出現在各家媒體的報道中。由相聲演員郭德綱代言的“藏秘排油”減肥茶廣告因涉嫌虛假宣傳,被中央電視臺“3·15”晚會曝光後,引發了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
如今,名人、明星做廣告早就不是什麼新鮮事,由他們代言的産品也逐漸延伸到各種消費領域,“藏秘排油”減肥茶事件再次提醒人們和相關部門:該如何看待名人、明星做的廣告?對它們的管理又有哪些地方需要完善?
代言“減肥茶”惹爭議
相關部門表態正視聽
在今年的“3·15”晚會上,央視披露,記者調查發現,郭德綱代言的“藏秘排油”減肥茶涉嫌虛假宣傳,並已被北京工商管理部門立案調查。在晚會現場播放的採訪畫面中,該商家的負責人透露,公司支付了郭德綱200萬元的酬勞,請他來拍攝廣告。
晚會播出之後,引發了廣泛關注。不過,人們沒有想到的是,此後,事件的發展呈現出一種“戲劇化”效果。
3月16日,郭德綱在個人博客上發表文章,對央視的説法表示不服。此外,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還表示,自己會繼續為“藏秘排油”代言。
郭德綱的態度引發了網友的討論熱潮,截至目前,參與討論的網友已超過千萬人次,要求郭德綱公開道歉並給予他適度懲處的已超過半數。
之前在媒體播出的廣告片中,郭德綱曾這樣勸説觀眾,“這個藏秘排油茶經過權威部門的檢驗……要是它有副作用,能經得起考驗嗎?”末了,還不忘拿自己的名聲作擔保:“咱是大傢伙捧場捧起來的平民演員,我做廣告,可得對老百姓負責啊。”
3月2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場監督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媒體刊發和播出的“藏秘排油”減肥茶廣告,並不是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批的版本,而是擅自篡改後的版本,與經過審批的版本有極大區別。
事件發展到現在,“藏秘排油”減肥茶是否涉嫌虛假宣傳,應該説相關部門已經有了明確説法。不過,因為這一事件而裹挾進來的明星,還在為自己的名譽而辯解。一些網友,仍在為他們偶像的形象而爭論,從這個意義上來説,事件帶來的思考,還遠沒有結束。
“問題廣告”屢見不鮮
名人需要加強自律
名人涉嫌虛假廣告,郭德綱只是一個最新的例子。近年來,隨著名人、明星代言廣告逐漸增多,幾乎每年,都有一些明星代言廣告被披露違規:葛優代言的“億霖木業”、劉嘉玲和莫文蔚代言的化粧品“SK—Ⅱ”、鞏俐代言的“蓋中蓋”口服液……
針對一些名人廣告的虛假和違法現象,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司有關負責人20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説,近年來,名人廣告越來越多,也越來越亂。部分有質量問題或者虛假宣傳的保健品、藥品、美容用品、減肥健身用品等,借用在社會上有較大知名度的名人來做廣告,以提高可信度,使得很多消費者上當受騙。
這位負責人提醒消費者,不要對名人廣告偏聽偏信,尤其是對藥品等廣告,可以隨時上網查找並對照有關監管部門的審批內容,對一些絕對化、不科學的表述,可以隨時撥打工商部門的舉報和投訴電話。
同時,這位負責人同時提醒名人,應該在自律的基礎上,注意學習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要對自己所代言的産品有所了解,並查驗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名人在考慮自己經濟收益的同時,要格外重視社會效應,不能只根據廣告主的要求,隨意代言,助紂為虐。那樣只會在坑害消費者的同時,也損害了自己的名譽。
完善廣告法規
代言人也要承擔責任
據了解,按照我國現行廣告法的規定,發現虛假廣告問題,有關部門只能對廣告經營者、發佈者等社會團體進行處罰,廣告代言人不必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説,一旦代言的廣告存在虛假宣傳,名人、明星們並不需要擔負任何法律責任,頂多就是降低了公信度、美譽度而已。有網友就此感慨道,“能夠賺來鉅額報酬,卻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難怪明星們會如此前赴後繼、樂此不疲了!”
有專家對此表示,這種現象説明,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下,道德教育雖然必要,但略顯蒼白乏力。名人、明星做廣告,除了應讓他們承擔名譽風險外,還必須讓其承擔經濟、法律風險,因為這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正是有了公眾的支持,他們才有了被納入廣告主視野的可能性,因此,按經濟學上的付出與所得平衡原則、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一致原則,明星應該對公眾承擔一定的責任。而對於這一點,明星們明顯缺乏必要的認識。甚至,不排除部分名人、明星以名氣為資本,不惜犧牲公眾利益牟取私利,這顯然是對公眾信任的踐踏。對這種情況,公眾不僅有權讓他名聲掃地,而且有權追討由此造成的損害。
廣告學專家、復旦大學新聞學院副院長俞振偉教授認為,從某種程度上説,近來對名人、明星違規廣告的揭露和爭論是件好事,這充分説明了廣告受眾、消費者權利意識的覺醒。
俞振偉建議,我國應制定和完善廣告發佈的法律法規,對名人、明星做廣告進行細緻的規範;同時,要充分發揮現有的廣告監測手段,加強對主要媒介的日常監測和定期集中監測,加大查處力度,嚴格追究責任。他認為,其實市場的力量就足以對名人、明星的違規廣告構成制約,但目前我們的廣告市場還很不規範,魚龍混雜,無論消費者,還是明星,都不應盲從盲信,以免權益受損。(記者 劉文波 富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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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協發表公開信 名人明星慎做廣告
3月19日,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再次向首都的社會名人和明星們發出公開信,勸導名人、明星珍惜自身的榮譽和公眾的信任,慎做企業形象宣傳和商品、服務的代言。
在公開信中,北京市消協指出,當前名人、明星廣告存在幾個主要問題:一是一些名人、明星根本不確切了解所宣傳的産品,而在廣告中卻稱其使用效果好,誤導消費者;二是一些名人、明星做的醫療服務和藥品廣告,使用絕對化用語,誇大治療效果,誘導消費者就醫購藥;三是一些名人、明星做的保健食品廣告,違法宣傳療效;四是一些名人、明星做的廣告背後隱藏著天價藥品、不明示診治處方真實內容、不真實記錄病歷、不向患者或家屬明示真實病情等陷阱。消費者往往花費巨大而沒有效果,甚至使得一些貧困消費者舉債纍纍。
公開信提醒名人、明星:一要珍惜自身的榮譽和形象,拒絕承做虛假和可能對消費者進行誤導的廣告;二要提高社會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不要以自身為例向消費者推薦自己根本沒有使用過或根本不了解的商品和服務,更不要以消費者名義和形象做藥品、保健食品的證明廣告;三要積極支持、參與社會公益活動,拒絕重金聘請的虛假廣告;四要虛心聽取社會各界和消費者的意見,樹立良好的名人、明星風範。(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