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2日電(記者唐召明)北京市城管執法機關從22日起,將針對工程施工未取得臨時用水指標、安裝使用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及用水設施、設備、器具失修和保養,造成浪費用水等違法行為進行專項執法檢查。一旦發現各種浪費水的現象,北京市城管執法人員將當場開罰單,其中水龍頭跑冒滴漏依法最高可罰1萬元。
據了解,北京市自去年實施《北京市節約用水辦法》以來,北京市城管執法機關加大了對城市節水問題的檢查力度,並持續開展了法規宣傳、專項檢查等工作。僅今年前兩個月,北京市城管執法機關就查處節水問題112起,罰款17200元。
目前,北京市大部分賓館、飯店都已經或正在改造明令淘汰用水器具,更換了新型的水嘴、便器。但從今年開展的節水檢查情況看,以往各大賓館、飯店使用明令淘汰用水器具現象雖然大為減少,但是水龍頭跑冒滴漏造成的浪費用水現象則比較突出,各單位日常節水意識仍有待提高。
當日是第十五個“世界水日”,北京市城管執法局還邀請北京市水務局局長焦志忠作了關於北京市水資源形勢的專題報告,以加強城管人員對北京市水資源狀況的認識,來提高這方面的執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