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3月28日電(記者 劉非小)28日,記者從湖南省 “3·6”瓦斯爆炸事故聯合調查組獲悉,涉嫌瓦斯爆炸事故的多名責任人在事故發生後10天內全部落網。
3月6日11時45分,湖南省邵東縣宏發煤礦井下發生瓦斯爆炸,造成15人死亡。當時正在-100m北煤工作面的井下全面礦長王新太、安全副礦長付元楚、瓦斯檢查員劉順國3人被爆炸衝擊波推倒在地,爬起來後立即外撤出井,3人升井後立即逃匿。13時,宏發煤礦一職工將事故情況電話告知礦長莫志祥。莫志祥接到電話後當即逃匿,並於13時54分和14時打電話向邵東縣煤炭局報告事故。其餘股東及相關責任人員也相繼逃匿。
接到追逃任務後,邵東縣警方迅速抽調刑警大隊50余名精幹力量成立了專案組、展開全方位偵查,對主要責任人發出懸賞通告,確定重點責任人。在邵陽市警方積極支持配合下,邵東警方經過秘密排查,于3月13日下午在雲南省西雙版納中緬邊境線上將準備潛逃國外的煤礦法人代表、礦長莫志祥抓獲。其他6名礦主先後被警方在廣東、廣西及省內衡陽祁東等地抓獲。在辦理該案過程中,涉嫌包庇的兩名犯罪嫌疑人也相繼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