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日前召開的甘肅省工業重點用能企業能源統計會議上獲悉:甘肅省決定從今年起,對全省年消費1萬噸以上標準煤的135戶重點用能企業實行耗能月報制度,以便相關部門能夠及時掌握、監控全省工業能源消耗情況,保證“十一五”期末實現單位生産總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的約束性指標。
甘肅工業以石油、化工、有色金屬等能源工業和原材料工業為主,經濟發展對能源的依賴程度較高。按可比價格計算,2005年,甘肅省萬元GDP能耗2.26噸標準煤,遠遠高出全國平均水平;萬元以上工業增加值能耗4.99噸標準煤,比全國平均水平高92.7%。全省平均每噸標準煤生産總值為4400元,每立方米水生産總值為15.5元,分別為全國平均水平的54%和55%,但每萬元生産總值排放的二氧化硫卻多達近28千克,是全國平均水平的2.15倍。
為嚴格能源消耗監管,及時掌握企業能源消耗狀況,為政府決策提供真實依據,甘肅省決定對重點用能企業實行耗能月報制度,並要求各級地方政府和重點耗能企業設立專門機構。對於虛報、瞞報、拒報或偽造、篡改能源消費統計資料的企業,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視其情節,予以嚴肅處理。甘肅省還準備對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5000噸標準煤以上、1萬噸以下的各重點用能企業,以及各市州經委指定的用能單位實行能源利用情況季報制度。(記者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