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3月30日電(記者姚劍鋒)據遼寧省海洋漁業廳信息,遼寧省政府日前公佈了《遼寧省水産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其中規定了水産品批發市場、大型農貿市場及超市應當建立水産品安全檔案,並保存1年。
《辦法》規定,水産品安全檔案上要詳細記錄水産品的名稱、産地、供貨方、進貨時間、數量等。《辦法》所規範的水産品具體是指魚、蝦、蟹、貝、藻類及經過分揀、剝殼、清洗、切割、冷凍、分級、分裝等加工産品。
由於水産品污染大多來自魚藥等投入品超標,《辦法》中要求,水産品生産記錄應當如實載明漁業投入品的名稱、生産企業、使用日期、用法和用量、收穫或者捕撈日期等信息,且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與此同時,水産品批發市場應當設立或者委託具有法定資格的檢測機構,對進場銷售的水産品質量安全進行抽檢,並建立檢測記錄檔案。對抽檢中發現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水産品,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並報告當地海洋漁業行政管理部門。
此外,《辦法》中明確禁止銷售在包裝、保鮮、貯存、運輸中對水産品使用不規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