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3月31日電(記者 張雲龍)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局了解到,從2007年開始,內蒙古所有的工業園區都將開展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堅決禁止違規項目的審批。
2006年,內蒙古按照“先規劃環評、後項目審批”的原則,對13個工業園區開展了規劃環評。但是全區還有近70個工業園區沒有開展規劃環評。2006年,內蒙古有10個違規項目被國家通報,並被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列為整改的重點區域。
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局局長蘇青説,內蒙古將採取措施堅決禁止違規項目的審批。今後將按照資源分佈的特徵,打破行政區劃來進行區域規劃環評,環境敏感區域和所有的工業園區都要從今年開始開展區域規劃環評。各級環保部門必須把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